检查方法
一般性检查。
①CO2储存室有否明显标志且出入门是否同外开启,以及站室内有无存放杂物。
③CO2总管上是否装有量程为0~24.5Mpa的压力表。
④将气体输送至被保护处所的管路上是否装有控制阀(快开阀)及标明所保护舱室的名称,尤其注意各阀门是否灵活,必要时应现场操作。
⑤有无张贴固定灭火系统的布置图、系统操纵说明书,以及各舱适用瓶组及各瓶组数量说明。
⑥检查站室外壁讯号孔的红色盘 (红色盘不存在时须立即检查站室内CO2瓶,查明漏泄的钢瓶)。
存放与使用及维护保养注意事项
(1)二氧化碳系统操作室应保持清洁及良好通风,要有可靠照明和通信设备。(2)室温应保持在0~45℃,室内不应存放其他物品,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3)气瓶要每2年检查称重一次,如发现灭火剂减少了总数的1/10,锅炉房灭火器,应即充加并做好记录。每五年对钢瓶作有无腐蚀和机械损伤的检查,并按标准做一次水压强度试验,性能合格时才能继续使用。管系则要每3年做畅通测试一次。
船舶应装设有钢质舱口盖和具有关闭所有通风导管及其它通向装货处所的开口的有效设施,同时,需在审图时予以注明仅能运的货物名称。此外,尚需注意的是:
CO2灭火系统站室应有效通风,且CO2站室能从开敞甲板进入,锅炉房灭火装置,并在任何情况下与被保护处所分开,出入门设为向外开启,锅炉房灭火设备,并在这种储存室与毗邻围闭处所之间构成限界面的舱壁和甲板,包括门和关闭其它任何开口的设施,均应为气密。站室应有与驾驶室或控制站门的开启钥匙,盐城锅炉房灭火,应置于有玻璃面罩的盒子内,该盒子应设在门锁附近明显而易于接近的地点;站室内应设有清楚而永久性的示意图,以表明与灭火剂的施放及分配直接有关的容器、总管、支管和附件等的布置,并对系统的操作方法作简要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