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设计必须掌握的知识问答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适用与不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使用范围:(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最gao工件压力(PW)大于等于0.1Mpa(不含液体压力)的容器。
2. 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断面最da尺寸)大于0.15m,且容积V大于等于0.25m3的容器;
3. 盛装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gao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容器。
不适用范围:
1. 超高压容器。
2. 各类气瓶。
3. 非金属材料制造的压力容器。
4. 核压力容器、船舶和铁路机车上的附属压力容器、国防或军事装备用的压力容器、锅炉安全技术监察适用范围内的直接受火焰加热的设备(如烟道式余热锅炉等)。
5. 正常运行最gao工件压力小于0.1Mpa的压力容器(包括在进料或出料过程中需瞬时承受压力大于等于0.1Mpa的压力容器,设计,不包括消毒、冷却等工艺过程中需要短时承受压力大于等于0.1 Mpa的压力容器)。
6. 机器上非独立的承压部件(如压缩机、发电机、泵、柴油机的承压壳或气缸,但不含造纸、纺织机械的烘缸、压缩机的辅助压力容器)。
7. 无壳体的套管换热器、波纹管换热器、空冷换热器、冷却排管。
所有管道必须标注以下内容:管内介质代号、管道顺序号、管道等级(特性)代号、管道规格、管道绝热要求、管内物料流向。带有伴随管的物料管道应标注伴随管内的介质代号、管道等级(特性)代号、规格和根数。带有夹套管的物料管道应标注夹套管内的介质代号,夹套管的材质和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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