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保养:
1)剂的罐装:设备使用后,泡沫罐,用户必须购置同类型的泡沫液进行补充罐装。设备应放在阴凉、通风、进出取用方便的处所。
2)存放未使用本设备,泡沫系统,应每年复检一次泡沫液质量是否变质,若发现变质应及时更换。
3)检查管道及阀,泡沫,及时更换开裂的软管(水带)、密封件。
4)备使用后,应清洗消防水带(胶管),并将其晾干后再缠绕在设备卷盘上。
5)使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的防火状态及罐内泡沫液的质量;应每3年打开清洗一次。
自动消防水炮灭火系统和自动消防泡沫炮灭火系统不得用于扑救下列物品的火灾:
1遇水发生爆-炸或加速燃烧的物品;
2遇水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或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物品;
3洒水将导致喷溅或沸溢的液体;
4带电设备。
消防水炮的一般规定
2.1消防炮、泡沫比例混合装置与泡沫液罐、消防泵、火灾探测器等专用系统组件应有出厂合格证和产品使用说明书。
2.2消防炮、泡沫比例混合装置与泡沫液罐、消防泵、火灾探测器等专用系统组件必须采用通过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的产品。
2.3消防炮
2.4消防炮应带定位器。
2.5定位器应采用双波段探测器或火焰探测器,并应有接收现场火焰信息,完成自动瞄准火源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