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产生设备类
各种型号的泡沫产生器,均属于泡沫产生设备类。它主要是产生空气泡沫的设备。按发泡倍数可分为(发泡倍数低于20)泡沫产生器、中倍数(发泡倍数介于20-200)泡沫产生器、高倍数(发泡倍数介于200-1000)泡沫产生器。低倍数泡沫产生器它按应用工况可分为液上泡沫产生器和高背压液下喷射泡沫产生器。
1.2 消防炮布置
1.2.1 室内消防炮的布置数量不应少于两门,其布置高度应保证消防炮的射流不受上部建筑结构件的影响,泡沫,并应能使两门水炮的水射流同时到达被保护区的任一部份。
室内系统应采用湿式给水系统,消防炮位处应设置消防水泵启动按钮。
设置消防炮平台时,其结构强度应能满足消防炮喷射反作用力的要求,结构设计应能满足消防炮正常使用要求。
1.2.2 室外消防炮的布置应能使消防炮射流完全覆盖被保护场所及被保护物,低倍泡沫产生器,且应满足灭火强度及冷却强度的要求。
1.消防炮应设置在被保护场所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