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水炮定义及系统验收标准:
定义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 fixed fire monitor extinguishing systems
由固定消防炮和相应配置的系统组件组成的固定灭火系统。
消防炮系统按喷射介质可分为水炮系统、泡沫炮系统和干粉炮系统。
水炮系统 water monitor extinguishing systems
喷射水灭火剂的固定消防炮系统,主要由水源、消防泵组、管道、阀门、水炮、动力源和控制装置等组成。
泡沫炮系统 foam monitor extinguishing systems
喷射泡沫灭火剂的固定消防炮系统,主要由水源、泡沫液罐、消防泵组、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管道、阀门、泡沫炮、动力源和控制装置等组成
干粉炮系统 powder monitor extinguishing systems
喷射干粉灭火剂的固定消防炮系统,泡沫液,主要由干粉罐、氮气瓶组、管道、阀门、干粉炮、动力源和控制装置等组成。
消防炮塔 fire monitor tower
固定消防灭火系统一般用于高位安装固定消防炮的装置。
消防设备安装及使用知识
1、系统总线上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浙江泡沫,一个隔离器最多带32个点,并且按防火分区设置。(在系统及平面上均与原有设计方式不同)
2、超过100m的建筑,除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控制器外,每台控制的火灾探测器、手报和模块等不应跨越避难层。
3、有消防联动功能的建筑就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4、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的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纸板记录资料。(设计说明中应明确由消防设备公司及消防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物业共同完成此项)
5、消防控制室内严禁穿过与消防设施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
6、消防控制室内设备布置及房间尺寸:单列布置最-小宽度5m,泡沫系统,双列布置最-小宽度6m。(按设备宽度1000mm计算)房间长度根据设备数量确定,当设备排列长度超过4m时,其两端通道均应大于1m。
7、允许消防控制室与弱电系统合用,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价格,但应有明显间隔。(设计说明中强调)
8、消防水泵(喷淋、雨淋、水幕、消火栓)、防烟和排烟风机的控制设备,除应采用联动控制方式外,还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手动直接控制装置。(消防直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