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代理
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定义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可以作为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代理人,也可作为独立经营人从事国际货代业务。
国际货代企业作为代理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是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接受进出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以委托人或自己的名义办理有关业务,货代,收取来代理费或佣金的行为。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独立经营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苏州空运出口货代,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接受进出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签发运输单证,履行运输合同并收取运费和服务费的行为。
货运代理
合同是港口货运代理办理货物进口报关、接交、代运和掌握进口货物索赔的主要依据,发货时要以签订的合同为依据。发-票是卖方向买方开具的结算货款金额的单据,苏州海运货代,是港口货运代理制作进口货物明细单和办理报关,以及向船方或保险人索赔时计算货价的依据。对于免费赠送的商品,应出具形式发-票(Formal Invoice)。
提单是由船方签发的,证明已收到或已将所列货物装上船的单据。它既是物权的凭证,又是运输契约的证明。装箱单是指集装箱货物的明细单,上面详细列明货物的名称、包装形式和件数。重量单详细列明每单货物 的重量和总重量,为国内港卸货提供数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