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式检验的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鉴定或者老产品转厂生产时;
b)正式生产中如原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c)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
d)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f)出厂检验结果出现不合格项目时。
检验结果判定
出厂检验或型式检验的结果必须符合本标准第4章相应规定的要求。如有一项不合格,灭火剂,应重新从两倍数量的包装中取样。复验后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产品。
根据灭火试验的结果,6%水成膜泡沫灭火剂,按本标准4.2中表2和表3的规定确定泡沫灭火剂的灭火性能级别。
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
1.按混合份额分类 依照泡沫液与水混合的份额,泡沫救活剂可分为 1.5%型、3%型、6%型等。 2.按发泡倍数分类 泡沫救活剂按其发泡倍数可分为低倍数泡沫救活剂、中倍数泡沫救活剂和高倍数泡沫 救活剂三类。低倍数泡沫救活剂的发泡倍数通常在 20 倍以下,6%抗溶性成膜氟蛋白泡沫灭火剂,中倍数泡沫救活剂的发泡倍 数在 20~200 倍之间,高倍数泡沫救活剂的发泡倍数通常在 200~1000 倍之间。 3.按运用特色分类 泡沫救活剂按其运用场所和特色可分为 A 类泡沫救活剂和 B 类泡沫救活剂,B 类泡沫 救活剂又可分为非水溶性泡沫救活剂(如蛋白泡沫救活剂、氟蛋白泡沫救活剂、“轻水” 泡沫救活剂)和抗溶性泡沫救活剂(凝胶型抗溶泡沫救活剂、水成膜抗溶泡沫救活剂、氟 蛋白抗溶泡沫救活剂、成膜蛋白抗溶泡沫救活剂、成膜氟蛋白抗溶泡沫救活剂、中倍数抗 溶泡沫救活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