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
1、本着自愿的原则,凡通过双向选择,人事代理,择业期内已同外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单位(没有直接档案接收资质的单位)和实行聘用制的行政、事业及国有企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或在以上单位工作但没与该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择业期内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各类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毕业生;继续深造的各类毕业生,均适用于本办法。
2、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人事代理,院系人事代理比例作为院系就业工作评估的重要依据;
3、各院系认真做好人事代理的相关政策宣传,使每位毕业生了解到人事代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4、就业指导中心先期将当年人事代理的相关政策以及相关地区人事部门提供的人事代理流程提供给各院系;
哪些毕业生需要办理人事代理
1、凡通过双向选择,择业期内已同外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单位(没有直接档案接收权的单位)和实行聘用制的行政、事业及国有企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或在以上单位工作但尚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
2、择业期内暂未落实就业单位、准备复习考研、自费出国留学、自主创业、自主择业等各类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