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碳存放瓶的测量方法
直接测量
1. 确认二氧化碳存放瓶的数量及容量,检查二氧化碳瓶所贴标识。
2. 将二氧化碳气瓶存放室进行通风,必要时让委托方用设备强制通风,确认室内安全后方可进入进行检测。
3. 进仓后先关闭总管施放总阀。检查气瓶施放遥控装置,如有起动气瓶的,先进行检测,称重并拆卸。
4. 按气瓶的排列各顺序编好序号,登记气瓶编号,锅炉房,气瓶皮重,气瓶的容积或瓶的额定充装重量。
5. 拆除施放机构,拆除高压管和安全短管,拆除气瓶的固定架
6. 搬运气瓶进行称重和登记,按船检规范要求判断该瓶是否失重,如失重的,应拆装试压并充灌。
7. 拆下的气瓶要放平,防止气瓶倒下打伤人或碰坏瓶阀,堆放气瓶要留有人行通道,预防漏气时,人走不出仓库。
8. 检查闸刀施放机构及管系统等是否能使用,如需修理或调整的要重新调整及修理。
注意事项
( 1)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尤其是扑灭机舱、货舱等封闭舱室的火灾时,在施救前应发出声光警报,锅炉房用什么灭火器,在确认人员已全部撤离后方可施救。
(2)灭火后,人员进入现场前应进行彻底通风,以防发生人员窒息事故。二氧化碳有一定的渗透、环绕能力,锅炉房自动灭火系统,可以达到一般直射所达不到的地方。但即使这样,仍然难以扑灭一些纤维物质内部的阴燃火,所以,锅炉房消防,在用二氧化碳进行灭火后,不可过早地开启检查,否则新鲜空气进入,有可能导致未彻底扑灭的火复燃。
(3)在使用二氧化碳灭火时,不能同时用水灭火,因为水能与二氧化碳化合成为碳酸,降低其灭火性能。
CO2灭火剂的量根据被保护舱室的容积计算
机器处所应备有足够的CO2量,放出的自由气体体积至少等于下列的较大值:
被保护的较大处所的总容积的40%,此容积算至机舱棚的一个水平面为止,在这个水平面上,机舱棚的水平面积等于或小于从双层底至机舱棚底部部分的中点处水平面积的40%。被保护的机器处所包括机舱棚在内的全部容积的35% 小于2000GT的货船上,上述百分数可分别减至35%与30%;如2个或2个以上的机器处所未完全分开,应视为一个处所。 对载运货油闪点不超过60oC的油船的货泵舱,所备此种气体的数量应能放出体积至少等于货泵舱总容积(包括舱棚容积)45%的自由气体。对闪点超过60oC的油船,如货油泵单独设在一个处所内,则可按机器处所处理。 装货处所,所备CO2的数量除另有规定外,应能放出体积至少等于该船货舱容积30%的自由气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