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消防条例 (1995年8月11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9年6月18日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消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2年6月22日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消防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03年4月21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消防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2010年11月19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地上消防栓地上消防栓是一种室外地上消防供水设施。用于向消防车供水或直消防栓结构图接与水带、水枪联接进行灭火,消防水带 厂家,是室外必备消防供水的专用设施。
双口双阀消火栓室内消火栓的一种,消防水带 公司,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以下情况,消防水带,当设两根消防竖管有困难时,可设一根竖管,但必须采用双阀双出口型消火栓。1 、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2 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的塔式住宅 。